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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6国际企业家规则遭刁难,前途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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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9近日,移民局有两个新的收紧资金来源的动向:
I. 第三方换Hui
除了Ants搬家之外,第三方换Hui的方式,由来已久,但是之前并未普遍听说,移民局要求提供第三方的资金来源证明。
最近,移民局对于这类申请,发出如下RFE(补件通知):
Due to Petitioner's funds were routed through a value transfer exchange via a third party, and there is insufficient documentation to demonstrate the legitimacy of the third party funds, Petitioner bears the burden of demonstrating that the funds transferred by the third parties to the Petitioner were obtained through lawful means. The record must establish the source of 3rd party's funds. Petitioner must submit, as applicable, the following evidence in order to complay with...
就EB5Sir个人,从多个渠道了解的情况,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有理由相信,移民局已经正式调整了,对于此类案件的审核标准。
因此,所有通过该方式办理EB-5的投资者,都有可能会碰到类似情况,需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如果你已经递交了申请,可能需要考虑准备相关材料以应对补件,如果正在准备转款,需要事先考虑好能否从第三方获取到,相关证明材料。
就RFE的回复而言,据了解,需要提供换汇方的SOF(资金证明文件),没有像申请人本身的资金解释那么苛刻,证明第三方的挣钱能力而非累积过程,相对来说已经能够被认可,但也不排除严格到所有POF(资金路径文件)的可能。第三方为公司的话,可能需要提交财报,为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交收入证明和银行纪录。EB5Sir个人,也有听闻,由于未能提供相关文件而被拒的早些年的案例。
II. 国内核查
最近,EB5Sir听闻多起,北京和广州的移民局工作人员,要求EB-5申请人面谈,或者现场或者电话,核查申请人的资金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早在1-2年前,移民局已经开始通过网上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申请人提供的工作经历背景等真实情况,当时还仅限于网上。现在,能够感觉到移民局开始对于资金来源文件真实性,在国内进行抽查核实,有涉及企业/银行/税务等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就目前个人了解的这类情况,还只是个案,但是对于资金来源文件的准备过程中,需要做好移民局进一步严格执行的准备,避免轻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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