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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加拿大要租房?这10件事儿如果不知道,你会很惨!

发布时间:2017-04-14 来源:海外置业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许多人刚来加拿大需要租房,但会碰到很多烦心事。比如,被房东要求支付一些非法费用,甚至被非法驱逐。


刚来加拿大要租房?这10件事儿如果不知道,你会很惨!


在加拿大租房,了解10大租客权利与义务须知,有助租客防止被房东算计和占便宜。


1、即使房子有维修或维护问题,如鼠患或虫患等,或房东不尊重租客权益,租客仍不得以此为借口停付房租。按照交房租,才能有效保护自身权益,不被驱逐。如遇上述问题,可采取其他法律措施要求房东解决。


2、法律规定,房东能收的保证金只能是1个月租金,作为退房时最后1个月租金。签租房协议时,房东可能会收取保证金,如按月付房租,保证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保证金只能作为最后搬出前1个月租金。


3、房东收取损失和清洁保证金是非法的,房东不得用租金损坏维修或清洁等费用。


4、房东或租房合同不得要求租客支付远期租金支票,也不得强迫租房现金支付房租。


5、支付租金后,房东应立即提供收据。租客支付房东房租或其他任何费用,都应索取收据。


6、房东收取房租拖延费、客人留宿费或其他各种名目费用,均为非法,是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严令禁止的。


7、签署1年租房合约的,住满1年后,如合约未续签或终止,可按月支付房租继续住在原地,房东不得强迫租客续签或弃约,也不得在没有征求租客许可情况下,变更租房协议条款。


8、除非极少数情况,如所租住宅为老旧建筑或出租房,房租最大涨幅政府是有限帛的。但如所租住宅为新建大楼或出租单位,则不适用于上述指南,房东想涨多少就涨多少。


由于房租涨幅规定有上述2套规定,许多人对房租每年能涨多少有些混乱。另外,房屋新旧定义也比较难搞清。


旧楼是指1991年11月1日以前建成或首次住人的住宅建筑,新楼是指此后建成或首次住人的住宅建筑,或1998年6月17日前无人入住过的建筑。


这些定义上的混乱,使得每年成千上万租客被房东任意涨房租占便宜。


9、房东每次涨房租时,只能是在租客入住12个月后或离上次涨房租12个月后。此外,房东涨房租前,必须至少提前90天书面通知。


10、租客冬天也有可能被驱逐。许多人误以为,房东冬天不得驱逐租客,实际上不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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