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P移民

AIP移民

萨省移民

萨省移民

PEI移民
技术移民
BC省移民
EB-5移民

EB-5移民

EB-3移民

EB-3移民

EB-1A移民
EB-1C移民
塞浦路斯移民

塞浦路斯移民

圣基茨移民

圣基茨移民

安提瓜移民
瓦努阿图移民
多米尼克移民
当前位置:主页 > 移民资讯 > 美国新闻 >

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如何申请移民美国?

发布时间:2016-08-15 来源:德美律师事务所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如何申请移民美国?


问: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如何申请移民美国?


答:可以提交I-360申请(I-360, Petitionfor Amerasian, Widow(er), or Special Immigrant),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


美国移民法及联邦管理法规对申请条件的规定如下:


在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前已经与其结婚;


在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前没有与其离婚或合法分居;


在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后的两年内提交移民申请;


申请时没有再婚;


提供证据证明在其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前,双方婚姻关系真实有效;


符合入境美国的要求


对于婚姻的持续时间,在2009年10月28日之前,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要求是:在美国公民配偶死亡之时已经与其结婚至少两年。但国会在2009年10月28日正式取消了这项要求。


此前是否递交过I-130呢?根据之前是否提交过I-130亲属团聚的申请,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提交过移民申请已故美国公民已经为其配偶提交了I-130亲属团聚的申请,在该美国公民去世时,如果该申请已经获批,即被视为I-360申请获批;如果申请尚未获批,配偶如满足上述申请条件,该申请会自动转为I-360申请,无需另外再提交申请。 二、尚未提交移民申请


如果已故美国公民生前没有为其配偶提交I-130亲属团聚的申请,配偶可以以直系亲属的身份提交I-360申请。如果人在美国境内,可以在进行I-130申请的同时提交I-485申请。如果人在美国境外,I-360申请获批后会被转至相应的美国使领馆,进入领馆处理流程。


子女福利


对于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无论已故美国公民是否为其提交过移民申请,都可以包含在I-360申请中。美国公民未满21周岁的子女属于直系亲属类别,享有《儿童身份保护法案》(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中的福利,即在提交I-360申请之时,子女的年龄在移民法上就被冻结在提交申请之时的年龄。实际上由于审核时间可能较长,在身份调整或签证申请审核之前子女可能会满21周岁。年龄被冻结之后就能避免因等待审核导致超龄的情况。

移民资讯

相关推荐

诺华移民分享美国投资移民的好处

(纽约街景) 很多人选择去 美国投资移民 ,无非就是看重美国的独特的福利制度和医疗制度,还有优质的投资项目,很多国家的投资项目都是纯商业的项目,风险系数比较大,而美国对移民者提出的投资项目都是政府工程项目,不是纯商业的,所以安全系数要大的多,这样的一个环境,对...

2015-06-04
028-8608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