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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新政是这么回事:I-601A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08-02 来源:原创文章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29日公告“扩大不得入境非法移民临时豁免”(Expansion of Provisional Unlawful Presence Waivers of Inadmissibility)规则(简称I-601A扩大临时豁免规则),该规则将于8月29日生效。


根据“I-601A扩大临时豁免规则”,所有在美国具备申请移民签证资格的非法移民,如果父、母、或配偶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都可申请临时豁免,免除在美非法居留三到十年不准再入境的惩罚。


美国移民局新政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所以,该规则的申请人必须现在在美国,且父、母、或配偶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人在美国提前递交申请后,可以在美等待移民局的结果,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申请人必须证明如果亲人无法入境美国,分离将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然后申请人再决定是否回去海外做签证面谈。如果豁免通过了,申请人通常要回到母国,通过签证面谈,再返回美国。领事馆把关,决定申请人是否违反其它法律,如果违反,可能拒签。


大家要注意,I-601A只能豁免因非法居留而导致不许入境的禁令,而且要求申请人的父、母、配偶是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I-601A只是I-601的改进版,属于降低风险的升级版。


根据美国移民法,如果无身份的外国人在美国非法滞留没有超过半年,出境后再通过合法途径入境时,领馆不会为难他。但是如果非法滞留超过半年,再次申请入境时,将面临三年不能入境的惩罚,如果非法滞留超过一年,就面临十年不能入境的惩罚。


如果有美国公民为直系亲属申请了I-130并通过以后,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前往领馆签证时,被领馆发现有非法滞留超过半年的记录,就面临3年或10年不能入境的门槛。


I-601就是为了豁免这3年或10年的等待期而出台的。申请I-601时有两个条件:必须在境外申请,而且已经有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为其申请了I-130并获批。


因为I-601要求出境后再申请,而且出境再申请签证时也面临风险,所以一般情况下非法移民不会主动申请I-601,除非是被递解出境的情况下。


I-601A是为了减少出境再申请签证面临的风险,以及缩短出境后返美的等待时间,所以允许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或子女)在美国境内提交豁免申请,在申请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再出境,既可以减少申请不成功的风险,也可以缩短家庭分离的时间。


“扩大不得入境非法移民临时豁免”的历史


奥巴马总统2014年11月签发的移民改革行政令,虽然扩大“年幼无证移民暂缓遣返”(DACA)及“美国公民父母暂缓遣返”(DAPA)等二项,在最高法院遭到挫折,但其它项目并未受阻,包括扩大临时豁免。


USCIS去年7月22日公告扩大临时豁免的草案,并开放60天征询公众意见,最终细则在7月29日公布。


和之前的2013年临时豁免规则相比(仅允许父、母或配偶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非法移民可以申请豁免),修正后的扩大临时豁免规则,适用范围扩大为父、母或配偶为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的所有非法移民亲属。


本次修正仍保留申请人必须证明如果亲人无法入境美国,分离将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的规定。


另外,I-601A只能豁免因非法居留而导致不许入境的禁令。过去移民局在审理I-601A申请案时,若认为申请人违反其它法律,会遭领事馆拒绝,可先否决申请;本次扩大临时豁免I-601A则取消移民局该权限,直接由领事馆来决定申请人是否违反其它法律。


I-601A临时豁免的表格和填写说明可以在移民局官网找到,不过正式表格8月29日才生效,所以符合条件的也不要提前申请:



申请I-601A的主要步骤:


1、申请I-130


必须由I-601A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美国公民或合法居民)来完成,可以是申请人的配偶或父母来提交。


2、在I-130获批以后,申请人提交I-601A的申请


在提交I-601A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的离境会给配偶或父母造成“极度困境”。


3、在I-601A获批后出境,在境外申请签证,然后再入境。


申请I-601A的要点:


1、要证明“极端困难”。如果无法入境美国,分离将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


2、不能有递解令在身。根据移民局对家庭团聚新规的解释,有递解令的是不可以申请I-601A的,不过有律师建议有递解令在身的人,可以依据这一政策要求开案,开案成功了再申请I-601A。


申请I-601A的风险


申请I-601A的风险是很小的,因为移民局的最终目标是申请人出境后短时间内可以再入境,时间很短的情况下风险也相应变小。尽管如此,任何事情都是有风险的,申请I-601A主要有两个风险:


1、申请I-601A的过程中,如果被拒绝了,移民局可能会将申请人放到递解程序中。


2、在I-601A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回母国进行签证面谈时,使领馆可能会发现一些在申请I-601A时没有发现的问题,比如曾经欺骗过美国、有犯罪记录等,那么也可能会在出境以后无法立即入境,要申请其他相应的豁免才能入境,再费周折。


此项举措将于8月29日正式实施,移民局将在接下来的几周内更新极端困难的具体明细,I-601A的申请表也将在此之前作出更新,所有变更都将于8月29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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