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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拖延审理时间,遭区域中心起诉

发布时间:2017-11-06 来源:原创文章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近日,一家加利福尼亚州的EB-5区域中心在华盛顿区联邦法院向移民局提起了诉讼,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他们是代表外国投资人起诉移民局,理由是移民局不合理地延迟了一个太阳能厂EB-5项目的EB-5签证申请审理。


这家加利福尼亚州能源投资中心在诉状中称,移民局无故推迟了200名移民投资人的签证申请,而这些投资人共投资了1亿美元资金资助一个太阳能厂EB-5项目。


这家投资公司是在投资移民计划下为富裕的外国投资人充当经纪人的角色。其太阳能厂项目需要等政府审批之后,投资人才可以申请EB-5签证。


诉状中称,移民局在长达16个月的审查之后发出了第一份否决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Deny),拒绝批准。公司在解决了第一份通知中的异议的7个月后,又收到了第二份通知,当中又提出了新的异议。


该投资中心称,根据联邦法,合理的审理时间应该是180天,而移民局的审理一拖就是两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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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5年,参议院提出了《美国就业创造与投资促进改革法案》的提案,尽管提案并没有最终成为法案,但也引发了投资公司和开发商的递件狂潮,他们都希望赶在改革之前提交申请。


而这一递件狂潮显然影响了移民局的反应时间。今年3月,移民局就曾宣布,项目范本申请裁决之前,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办公室将会暂时搁置项目相关投资人的I-526申请。根据移民局官网的信息,目前也才审理到2015年11月的I-526申请。


然而,以上情况的延迟并不能解释第二份否决意向通知中的异议。


诉状请求法院命令移民局在30天以内裁决申请。


结语:


事实上,移民局不合理裁决的情况时有发生,当投资人或区域中心面临这一问题时,除了向移民局的行政上诉办公室上诉以外,还可以考虑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投资人和区域中心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有力工具,但常常也是被忽视的一个工具。当移民局做出不合理的裁决时,EB-5行业参与者不妨考虑联邦法院诉讼来保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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