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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3是移民美国的捷径吗?

发布时间:2016-12-02 来源: ADCC美国发展咨询中心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随着国人移民大潮涌动,与EB-5一样,EB-3近几年也出现在大众视线里,因为它也是获取永久居住权的另一种途径。但是,在EB-3 非技术工人类别中,欺诈申请十分常见。美国政府将会同美国劳工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和美国国务院,调查担保这些申请的潜在雇主以及申请人本人。如确定提供的职位非属实,那么该特定雇主的所有永久居留申请案均会被拒。基于欺诈的拒签不仅会阻碍申请人获得 EB-3 绿卡,还会阻碍申请人将来持任何临时签证或绿卡入境美国。


EB3是移民美国的捷径吗?


EB-3签证是什么


EB-3是指美国基于雇佣关系的第三优先类别签证,对于符合条件的被雇佣者,登陆美国拿到劳工证并通过美国雇主在劳工部的担保后,根据优先日排期未来可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EB-3签证涵盖3类不同雇员:专业人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每年发出的EB-3绿卡数量非常有限,全球总数仅4万张,而其中只有1万张是发放给非技术工人,分到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名额每年总共只有两千多张绿卡(实际上只有几百个家庭)。有趣的是,目前EB-3签证在亚洲国家的需求量都很高,除了EB-5和L-1/EB-1C外,移民中介还利用EB-3方案为申请人提供美国工作担保。而需要提醒各位有移民想法朋友们的是,当前一些移民机构正在以可能被美国法律认定为“欺诈”的方式“出售”EB-3签证方案。经常发生的情况是,申请人在参加面签后发现,他们原认为已批准的PERM(劳工许可证)和进展顺利的I-140,却被美国领事馆意识到该移民流程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随后,他们的绿卡基于欺诈原因被拒。


      因中介对EB-3移民类别费用低、要求低、简单易操作等吸引眼球的宣传,往往让不明真相的客户怦然心动,然而,其中隐含的陷阱,普通的申请者是无法洞之的。下面就为大家揭示EB3移民办理过程中的一些陷阱:


陷阱一:劳工卡抽查撤案


劳工卡抽查是劳工部为了确保雇主招工过程合理而设置的一道复查程序。目前大部分雇主抽查的概率都非常高,所以申请者最好做好自己被抽查的准备。对于抽查,好多中介的做法是给客户撤案,然后重新(换时间或者换雇主)递案。这样做的后果是,申请者之前的递案时间和优先日就作废了。要以新的递案时间为准。而第二次如果又被抽查,则递案时间再次作废。这样,申请者的优先日一拖再拖,在移民队列里的位置就越来越靠后了。


那么为什么许多看似靠谱的雇主遇到抽查还要撤案呢?原因无非有两个:一是应付抽查实在是太麻烦了,雇主和雇主的律师不愿意费这个劲;另一个可能是,雇主根本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招工,所以不敢应付抽查。


陷阱二:轻松的工作/不用工作


有一些网络中介,宣称从自己处报名,可以来美后不用工作。这种雇主,小编非常怀疑他们的靠谱程度。同意采用这种违规做法的雇主,生意能否做长久,也是未知数。如果在办理等待期间倒闭,那么申请者就都没有着落了。


也有的中介发了一些非常轻松的工作描述,那么这种工作,是否真的招不够本地人来劳动,也请读者仔细甄别。


陷阱三:雇主靠谱


雇主是否靠谱,有一条比较简单的验证办法。那就是用雇主的名称到劳工部的查询网站上查询过往的劳工证发放情况。如果连续多年都能找到审批下来的劳工证记录,那么这个雇主就真的一直在做EB3,而且能够经得起劳工部的考验。如果查询后没有结果,很可能雇主是刚刚开始招工,没有过往的招工经验,那么您就要小心一些了。


陷阱四:办理时间


很多EB3中介往往会说EB3移民能让申请者一年左右就可来美,很快就能拿绿卡不像EB5排期那么久。而实际情况是,排期大幅度开放时,有很多积压多年的陈年案例都送到了移民局,占用了大量移民名额,现在的排期已经退后了很多年。最乐观的估计是,即便现在报名递案,也要5-8年左右才能登陆美国。因此,笔者认为,年龄在40-45岁、甚至再往上的朋友,不要申请EB3,除非身体素质很好,且实在没有其他合法的办法拿到绿卡。


那么,到底有没有美国雇主给海外雇员办理EB-3?


笔者曾经假扮申请者,用英语给现在美国市场上的多个雇主发邮件,表示想要申请EB3,基本全部石沉大海。这也从侧面说明美国雇主基本不会给国外雇员办理EB-3。实际上,现在EB-3的签证主要都是发给了通过H1-B工作签证转换身份的那些已经在美国本土工作的申请人。


小编认识的一位美国资深移民律师在讲到EB-3时曾经提到过以下警告信号:


●  要求申请人支付与EB-3流程相关的律师费、广告费或管理费,号称EB-3计划是美国政府最近才批准的,需要投资者支付大量费用为移民流程的各个步骤提供资金。美国劳工部法规要求雇主支付与担保流程第一步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开支和测试劳动力市场相关的所有广告费用。


●  向某个代理人支付费用,寻找EB-3担保职位。为外籍雇员谋取潜在雇主提供的职位时,不得向潜在雇员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  广告声称EB-3职位仅需工作12个月。通过PERM流程提供的工作必须是永久性质的,不应该带有确定的完成日期。


●  申请人从未与担保雇主有过任何交谈、未曾与雇主有任何交流(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也未参与过面试。


美国雇主可通过EB-3 移民类别来吸引海外人才,但此雇主必须满足数项要求。例如,雇主必须在预期雇佣地区内的州劳工部发布职位需求。并且,雇主必须在预期雇佣地区正常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为期两个星期的广告,且提供的工作必须达到工作所在地相关职位的现行工资标准。此外,雇主还必须满足招聘要求。


此外,根据雇主机构类似职位招聘的正常程序,雇主还必须在所有内部媒体上发布招聘启事。招聘启事必须说明,发布启事的原因是雇主正在申请劳工许可证。


当前那些正在“出售”的EB-3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如EB-3“出售”方案故意规避法律要求,存在那么该方案就具有欺诈性。美国劳工部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外国劳工不会取代美国劳工。只有在招聘完成后,如果雇主能够证明他们无法为该职位找到符合资格的、有能力、且有工作意向的美国劳工,那么劳工部才会批准PERM 申请。担保雇主必须审查和面试申请人,并且向美国劳工部披露所有申请。如违反以上任何法规,担保公司及该流程中的所有参与人员就有可能面对执法行动,包括刑事起诉。


如拒签,会有什么后果


欺诈性申请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包括招致联邦调查局等美国政府机构的审计和调查。还可能引起行政处罚,包括罚款、限制或禁止将来提交移民申请或个案。刑事起诉包括罚款及提请监禁时间,潜在移民可能会面临终身禁止持非移民或移民签证入境美国的情况。考虑EB-3时一定要保证遵守美国法律,不能尝试规避法律或走捷径。一旦美国政府机构了解EB-3存在大量的滥用现象,任何相关机构都会采取一切力所能及的措施,阻止已察觉或正在发生的不当行为。


在美国做事讲究的就是一个章法,国内那些以价格低、能快速办理移民、拿绿卡快等吸引眼球的方式和不负责任的宣传会误导很多有移民美国想法的客人。移民这样的大事,需要大家仔细甄别,用知识武装自己,不能轻信国内中介的一面之词,最好能够到美国实地考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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