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P移民

AIP移民

萨省移民

萨省移民

PEI移民
技术移民
BC省移民
EB-5移民

EB-5移民

EB-3移民

EB-3移民

EB-1A移民
EB-1C移民
塞浦路斯移民

塞浦路斯移民

圣基茨移民

圣基茨移民

安提瓜移民
瓦努阿图移民
多米尼克移民
当前位置:主页 > 移民资讯 > 加拿大新闻 >

中国签证相片新规实施 驻加国使馆详解11要点

发布时间:2016-11-29 来源:加拿大家园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11月24日发出通告,从12月1日起启用新的签证申请相片规格要求,包括大小规格,头部比例要求,背景颜色等11项新规定,如果申请中国签证递交的照片不符合新规定,签证中心会将整份申请退回。


中国驻加大使馆周四在官网上发出一份“关于启用《中国签证申请相片规格要求》的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将启用《中国签证申请相片规格要求》。申请人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务必提供一张合格的签证相片,否则申请将被退回。


中国签证相片新规实施 驻加国使馆详解11要点


根据大使馆发出的全新照片规格指引,照片分质量、头部位置、姿势以及饰物和背景等11个方面的详细要求。


1、式样:数码相片及贴表用纸质相片纸质式样如下图:


2、规格:数字相片规格的不低于354 X 472 (宽 X 高)像素,不高于420 X 460像素,贴表用相片规格为33mm X 48mm (宽 X 高)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压缩方式:数码相片要求采用JPEG压缩技术,文件大小一般在40K-120K字节之间。


5、面部要求:要求申请人拍照时要正对照相机,面部特征完整,双眼睁开,嘴巴闭合,露出耳朵,神态自然, 无任何动作,无明显畸形,不佩戴粗框眼镜或有色眼镜,人脸姿态左右偏转不能超过20度,上下俯仰不能超过25度。


6、头饰要求:不建议戴帽子和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须确保饰物或头巾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7、相片质量要求:要求相片无损坏无污渍,无渗光无阴影,亮度不能太暗或太亮,肤色自然,人像面部特征完整清晰位置居中,两眼距离大于60像素,无红眼。


8、数字相片头像大小及位置:以354 X 472像素规格的数字相片为例,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5像素,加减14像素(即191像素-219像素),头部发迹距相片上边沿10-70像素。眼镜所在的位置距离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56像素。如果上下边沿要求没法同时保证,要首先保证下边沿标准。特殊情况可以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


9、贴表用相片头像大小及位置:头部宽度在15mm至22mm之间,头部高度(从下巴到头顶)在28mm至33mm之间。头顶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至5mm之间,人脸下颚以下到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7mm。


10、背景、边框:背景要求为白色或接近白色,无边框。


11、相片有效期:相片必须在最近6个月内拍摄

移民资讯

028-8608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