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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拿大递交续枫叶卡或入籍申请

发布时间:2016-06-21 来源:红枫林报业redmaplenews.com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很多人在递交了续枫叶卡或入籍申请后来我们办公室做咨询。在这些人递交申请并申报在加拿大居住时间后他们收到来自加拿大移民局(Immigration,Refugee and Citizenship Canada (IRCC))要求提交附加文件进一步证明他们留加时间的通知。这个程序被称为“居留时间证明(Proof of Residence)”。在很多时候,申请者在申请表格上填写的留加时间并不符合加拿大出入境管理局(Canadian Border Services Agency (CBSA))的入出境记录。也许很多人会觉得很惊讶,但加拿大出入境管理局(CBSA)确实保存了所有入境者的电子入境记录。


关于加拿大递交续枫叶卡或入籍申请


部分申请者在递交申请时只是粗略估计了自己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而另一部分申请者则在申请表及居住时间统计表上(Residence Calculator)填写了虚假或错误的信息。这有可能仅仅只是申请者的粗心大意,但也申请者是故意填写来试图误导政府对他们真正在加居住时间的判断。如果填写的居住时间和其他记录文件有出入,移民局会要求申请者另行填写一份居住调查表(Residence Questionnaire)并提交大量附加文件证明他们的在加居住时间。在入籍及移民文件上提交虚假信息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因直接或间接歪曲事实或保留部分关键事实而导致或可能导致移民法在执行上出现错误都被归类为犯罪行为。


同样的,教导建议他人歪曲事实也属于严重犯罪。以下是移民及难民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IRPA))的相关条例:


教导他人歪曲事实(Counseling Misrepresentation)


126 任何故意教导,教唆,诱导,协助或试图教导,教唆,诱导,协助他人直接或间接歪曲事实或保留关键信息并导致或有可能导致本法案在执行上发生错误的行为根据本条例都属于犯罪行为。


127 任何人都不能故意


(a)直接或间接歪曲事实或保留关键事实而导致或有可能导致本法案在执行上发生错误;


(b)以误导移民局为目的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手段传播虚假或带误导性的信息;


(c)在审查流程里或其他该法案设立的流程中拒绝起誓,做出正式声明,或者在多数情况下,拒绝回答被问到的问题。


128 任何违反法案第126及127条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违反者将被


(a)以重罪起诉(Conviction on Indictment),或者被处以十万加币以下罚款,或者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两者皆有;或者


(b)以非重罪起诉(Summary Conviction),或者被处以五万加币以下罚款,或者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两者皆有。


因此,教导歪曲事实或在入籍及移民文件上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刑罚。


而且,申请者如果保留部分关键信息,比如婚姻,子女,过去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将因为提交虚假或不全面信息而面临被剥夺永居权及公民身份的风险。他们有可能被罚款,甚至被收押。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可能准确地准备填写移民及入籍表格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只是在一两个地址或日期上出现小错误那还不会造成太大问题,但是如果是非常严重的错漏有可能会导致申请被移交到上一层作进一步审查而导致加时审理,同时也有可能造成更严峻的后果。


因此,在递交移民及入籍申请前咨询有关专家不失为一个避免错漏的好方法。最好在递交不完整或不正确的申请文件前先把疑问都理清楚。在填写在加居住时间时要非常小心,否则你将可能面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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