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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8我知道有条件绿卡持有人需要在两年条件永久居民期结束前的90天内递交I-829申请。我进行了直接EB-5申请,目前我的企业运营良好。现在处在有条件永久居民期的第15个月,我已经成功创造了10个就业岗位,而且继续维持这些岗位没有任何问题。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在者90天期限到来之前就准备好材料,然后在90天期限开始后的第一天就递交I-829申请,这样能否加快我的解除条件申请的处理流程?USCIS对I-829的审理是不是"先到先审”的?
理论上来说,如果您在90天期限开始的第一天就递交解除绿卡条件申请,那么会比您在90天期限的最后一天递交更早知道结果。一般来说USCIS的案件处理都是“先到先审”的。
在90天期限开始前您不能递交申请,但在此之前您的律师可以着手开始准备申请材料。USCIS总是说他们对案件的审理时“先到先审”的,但实际情况其实并不总是如此。但是一般来说,您申请递交的越早,且材料齐全,那么就能越早知道结果。
如果您的直接投资已经满足了就业创造要求,那么就应该在90天期限开始的第一天就递交申请,这绝对对您的申请有利。目前USCIS对I-829的审理时间约为两年。
在90天期限的第一天递交申请会缩短您总的等待时间,但是程度不会太大。I-829的处理确实是“先到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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