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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移民4年住满3年入籍新规定料年底始实施

发布时间:2017-06-13 来源:卡尔加里生活快递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联邦移民部去年提案修改《入籍法》(Citizenship Act),使现行6年需住4年的居住要求,放宽至4年住3年,不少移民以為新例已经实施,但在填写申请表格时才发现,居住要求仍是6年内住4年,还未放宽,令不少申请人感到心急。移民部回覆本报指出,修改《入籍法》的C-6法案由于在参议院审查时新增修改内容,需要送回国会考虑,并取得御准(Royal Assent)才能正式实施。移民律师李克伦则预测,根据现在国会排期审查法案速度,他认為新例正式实施的时间约在今年12月。


加国新移民4年住满3年入籍新规定料年底始实施


C-6法案上月3日已在参议院投票表决通过,得到45票赞成,29票反对,但参议院又对国会通过的版本进行修改,例如,国会将需要接受入籍考试及语言测试的年龄改回18岁至54岁,但参议院修改年龄上限至60岁,也就是18岁至60岁的人士均须接受语言测试。


此外,保守党参议员胡子修(Victor Oh)则提出修改,容许未成年人士自行申请入籍,毋须与父母同时申请的规定,并获得通过,由于参议院新增修改内容,使得C-6必须送回国会再作考虑。


一名住温哥华的台湾移民向本报反映,她在过去4年时间已住满3年,但就还未能有6年内住满4年的居住时间,因此她非常期待联邦政府能够尽速通过修改《入籍法》,而上个月她阅读了参议院已通过C-6法案的消息,以為终于等到可以送出入籍申请的时间,却没想到,原来新规定还未实施。


该移民说,她的母亲已有99岁高龄,明年就要过百岁生日,因此她希望尽早将申请送出,如此可以返回台湾多与母亲相处。该移民自己上网查询,发现入籍要求未改,也向朋友打听,朋友说之前参加的座谈会,还听到一名移民官解释,新例目前仍在最后立法阶段,请申请人保持耐心。


该移民表示,联邦政府上台至今已经快两年了,她不知道為何修改入籍办法需要如此久的时间,加拿大政府行政效率之慢,她真是见识到了。


移民部发言人Nancy Chan回覆时表示,法案虽然早前已获参议员通过,但由于有修改,法案又需要送回国会再考虑,国会通过后,最后取得御准才能正式实施。


移民律师李克伦说,确实有很多申请人在等4年住3年的规定实施,他根据经验预测,新规定有可能需要等到今年12月才能正式实施。


以欺诈手段获公民权 剥夺国籍前容聆讯


移民部长赫森(Ahmed Hussen)下令检讨难民审批程序﹐以加快系统运作。他周五并说﹐联邦自由党政准备落实参议员建议的公民法案修订案。


赫森说﹐政府检讨难民审批程序﹐会探讨目前处理个案的手法﹐研究的范围超过移民及难民局推行的改革措。


联邦政府已聘请退休高级官员耶茨(Neil Yeates)﹐统筹这项工作﹐他会与有关部门官员合作。


另一方面﹐联邦政府会采纳参议院的部分建议﹐落实《入籍法》修订案。


C-6法案(Bill C-6)废除前任保守党政府修订的一些措施﹐例如入籍资格﹑剥夺国籍。


法案修订案废除双重国籍公民加籍身分褫夺条款﹐前任保守党政府修订法案﹐制裁持双重国籍的恐怖主义﹑叛国﹑间谍判罪者﹐剥夺加拿大国籍。


一些人以欺诈手段﹐取得公民权﹐参议院指出﹐政府应修改法案﹐在剥夺那些人的国籍前﹐给他们机会出席法庭听证。赫森说﹐政府接受那项建议﹐但会有一些改动。


联邦政府也会接受参议院的建议﹐采取一些措施﹐方便非加拿大公民的子女申请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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