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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自断一切后路想赴加永居 却被拒入境

发布时间:2017-06-08 来源:约克论坛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在加拿大,顺利入境的情况大都相似,但是被拒绝入境的理由却有着千差万别。最近,来自的大陆的彭先生赴加拿大投靠拥有留学签证的老婆,虽然他持有7年有效期的加拿大多次入境访问签证,但是在入境时却被拒绝,彭先生随后就联邦公安及紧急情况应对部(Public Safety and Emergency Preparedness)发出的驱逐令,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也被联邦法院驳回。


惨!自断一切后路想赴加永居 却被拒入境


为来加永居切断一切后路


很简单,彭先生被拒绝的理由是:加拿大移民官员判定其具有在加拿大永久居留的意图和计划,但当事人没有加拿大永久居留签证,也不能提供在加拿大合法永久居住的任何文件。移民官依移民法拒绝当事人入境后,将报告提交公安部。后者认为报告证据充足合理,认定当事人并非真正短期探访者,而是有永久居留的计划和意图,于是下达驱逐令将三位由加拿大驱逐。


随后,彭先生向加拿大联邦法院申请就公安部发出的驱逐令(exclusion orders)进行司法覆核。他强调自己并非有意图“永久居留”,自己是作为临时居民身分抵达加拿大,抵埠时的计划是在加拿大居留4年,自己的访问签证有效期为7年,抵埠时其妻子的学生签证仍然有效,而且有可能进一步申请到工作签证。公安部的驱逐令,不符合加拿大移民难民法鼓励家庭团聚和吸引国际留学生的精神。


法官又指,彭先生妻子所持有的学生签证在2017年6月30日到期,当事人宣称妻子有意在毕业后申请3年工作签证,但法庭纪录并没有显示其妻已经开始申请工签,这意味着她在6月30日之前也必须离开加拿大。这就更难解释,如果当事人一家不打算非法在加拿大永久居留,他们何以在加拿大居留资格如此不确定的情况下,切断了原居地一切联系。


这次没人能帮的了彭先生,因为他一些行为意图太明显了:移民官查到彭先生携带8个大旅行箱,内装全家人四季衣服、厨具用品、床上用品、医疗病历及含有许多重要文件和照片的电脑硬盘。并且只购买了中国到加拿大的单程机票。同时证据显示彭先生已辞掉中国的工作,卖掉了中国的房子和汽车,6岁的儿子也已经由中国的学校退学。当事人以前从未来过加拿大,他随身携带1万加元现金。


因此,法官最后做出裁决,移民部和公安部对当事人拒绝入境及发出驱逐令的决定合理,没有违反程序公正。


申请任何材料信息要真实


彭先生及他的两个孩子均为中国公民。2016年2月,当事人声称计划与妻子和儿女,于当年3月前往加拿大旅行6天,申请并取得加拿大多次入境访问签证,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但每次入境不得居留连续超过6个月,同时在申请签证时,彭先生是以到加拿大旅行6天为由得以通过。


当事人后来因故未能成行,妻子独自一人来到加拿大,抵埠后取得学习签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到期时她必须离开加拿大。在2016年11月,当事人在妻子已居加8个多月后,携同子女一同来加拿大探访妻子。在落地前,当事人填写入境表格时表示自己将在加拿大居留180天。


最后彭先生在回答问题时承认,此次来加拿大要在本地陪伴留学的妻子,而且他和妻子希望取得工作签证,然后申请永久居留。这番回答与彭先生申请签证时的理由风马牛不相及,要知道,申请任何材料时信息可以不全,但是最好不要前后不一致或者出错,这无疑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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