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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家假释法规是什么?
今天,美国国土安全部(DHS)联邦登记册内(FederalRegister)正式推出了外国企业家法规,修订了DHS的假释权限,以促进美国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这一法规被收录在8 C.F.R. § 212.19中,为可能在美国建立快速增长业务或对公共利益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家的假释条例设立了标准。该项最终法...
2017-01-20一太太问:我家目前的情况是我带着老公上次EB-2大跃进的时候成功递交I-485申请,拿到EAD、AP,之后排期倒退了,再之后180天我就跳槽。然后EB-3又到了好几次,但是我不想重新递交PERM,就一直等着。现在是下个月老公的优先日期到了EB-3,可以降级了,现在不知道怎么操作。他应该现在降级递交I-140,下个月递交I-485呢,还是下个月双飞?感觉老公的公司还不错,好像不太计较,而且可以申请。老公的公司律师说我们要先停掉我的I-485,才能递交他的。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感觉我们就冒险EB-3倒退,卡在那里了。我的EB-2 优先日期是2013年4月,感觉今年挺悬的。
答:无论是你或你先生,现在如果要降级到EB-3都是只交I-140即可,一般不需要重交PERM。你现在的情况可以选择由新雇主递交I-140,将你的申请降级为EB-3,保留你的优先日期;也可以由你先生的雇主递交I-140,将他的申请降级为EB- 3。如果是使用先生的I-140,那么可以先提交降级的I-140,等排期到了之后,再提交新的I-485;也可通过书面请求的方式,将你和你先生之前已经递交的I-485(你为主申请人)转换为你先生为主申请人的I-485;或者,也可以在排期到了之后直接同时提交降级I-140和新的I-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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