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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欧盟国人士移民申请留英需提交“无犯罪记录”

发布时间:2017-03-22 来源:中国侨网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非欧盟国移民若要申请留英,就要提交“无犯罪记录”。政府新措施,要求所有非欧盟国籍的外劳,须出示“无犯罪记录”才能继续在英国工作。


非欧盟国人士移民申请留英需提交“无犯罪记录”


移民规限越来越新鲜:非欧盟国籍的医生、护士和教师将受到影响。


据悉,新措施尤其影响那些持有Tier 2签证的非欧盟国外劳,尤其是工作中需要照顾幼童和自理能力较低的成年人的工种,如教育、福利、社工、卫生等领域。从现在开始,拿着Tier 2签证准备前往英国的劳工,都要想办法出示较“干净”的犯罪记录证明。


如果无法出示该文件,又无法给出合当解释的人,可能面临签证被拒的后果,申请者只有重新申请或放弃。若申请人有曾被判监禁4年或以上的记录,移民局将拒绝其入境。有过4年以下服刑记录的人士,出狱后10年内可能被拒批英国签证。


移民局要求的“犯罪证明”,具体是指申请人在过去10年中,在生活超过1年的任何国家中,由官方开具的犯罪记录证明。有声音质疑该要求的可行性,因为并非任何国家都能够为公民出具该文件。


内政部移民事务次官古德威尔(Robert Goodwill)表示,“内政部的优先义务是保证国内的家庭、小区安全。”


新措施下个月生效,是一系列移民规则收紧的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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