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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小孩的移民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19 来源:德美律师事务所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于国家间国籍法的差异,对于在跨国婚姻中出生的孩子,在出生可能会自动获得双重国籍。但《中国国籍法》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很多父母甚至不知道孩子在出生已经自动获得了中国国籍,从而出现国籍冲突的情况。
孩子在出生时是否自动获得中国国籍,要综合“父母国籍”、“定居情况”和“出生地”等因素来认定,而不能简单地依据父母的国籍来认定孩子的国籍。


双重国籍小孩的移民法律问题


现将孩子国籍认定的情况总结如下: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孩子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并且定居在中国,孩子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均不是中国公民,孩子出生在中国,为外国国籍。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并且小孩在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为外国国籍。


5、孩子出生在外国,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并且中国国籍的父/母一方未在国外定居或小孩在出生时不具有外国国籍的,孩子为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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