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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资金重新部署指南

发布时间:2017-04-11 来源:原创文章 阅读:0 作者(编辑):诺华移民 字号:



美国EB-5投资移民

关于EB-5投资移民最热点的话题之一,就是新建企业实体(NCE)来使投资者的资金处于“风险状态”,把EB-5投资资金作为贷款,提供给这个创造就业的企业实体。即所谓风险状态,在EB-5法律中明文规定,是“不保证返款”的。


但是这么多年以来,也有非常多成功的项目,越来越多5~6年的项目都已经开始返款,这个问题会变得愈发重要。而中国投资者由于配额积压的情况,基本上要等8~10年以上,才能够开始拿到返款。


根据EB-5政策,投资者的资金必须在实体企业维持“风险状态”,直到I-829裁定。那么,假若投资者的资金已经开始返款,而移民之路还走在I-526排期的路上。怎么办?


这就必定会促使企业实体对投资资金进行重新部署,而不是就放在那里就完了。然而,美国移民局并没有对资本部署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指导性政策,只有一句话,它必须处于“风险”状态。

为什么重新部署EB-5投资资金是非常必要的?

过去这么多年以来,由于申请EB-5投资移民签证的投资人持续性增长,尤其是中国投资人不断增多,EB-5行业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每年,EB-5项目针对外国投资者的签证配额是1万,2010年以来,在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已超过总数的80%。所以,目前存在非常严重的排期积压情况据估计,提交I-526表格之后,中国大陆申请人需要等6~8年,才能开始拿到两年的条件签证。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说EB-5投资的贷款一般是5年期的,而由于排期积压,中国投资者资金需要维持在“风险”状态基本超过10年。多出来的那些年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就必须对这些资金进行重新部署。


USCIS在谅解备忘录草案中,对“风险”状态有明确的定义,即这些资金必须处于有可能损失或收益的状态。所以只要原来USCIS批准的企业实体满足了创造就业的需求,在重新部署的时候,我们就不需要再投资到一个创造就业的企业实体。


所以,根据以往案例的经验,我总结了一下,为了满足“风险”状态,我们可以把资金重新部署到以下机构:


1. 公开交易的证券投资:



企业实体可以通过与注册投资顾问签订合作协议,包括投资政策说明,对这些EB-5投资资金的类型进行指定。此外,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企业实体应该设立独立的基金管理人,确保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将资本返还给EB-5投资人。


2. 投资房地产:



企业实体可以通过贷款或股权的形式,将资金重新部署到房地产。建议一定要通过第三方房地产投资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根据该企业实体的投资时间和风险,确定这项投资是否适合。同样的,建议通过第三方机构监管,设立独立的基金管理人,确保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将资本返还给EB-5投资人。


我相信以上的这些都是可以满足资金的“风险”要求的,直到投资人顺利通过I-829申请,拿到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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